内容提要:民初的政党活动史成为中国政党政治的肇始,是中国从传统君主集权体制向近现代民主政治的转型阶段,也是中国政治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拐点。以现代分析维度对其予以科学、理性的探讨,是对我国现代政治文明进程应有的历史性评判。民初政党政治的实践虽以失败告终,但作为近代中国政治发展史上的重要路标,不仅是辛亥革命后中国民主思潮继续发展的产物,更成为反对封建专制统治的重要成果,而其夭折的根本动因则在于中国数千年的社会政治经济结构。
关键词:民国初年;政党政治;夭折;反思
南京临时政府在西方民主政治思想的范式下,对新生政权之政体作出了精细化的设计,建立了现代议会制政体的制度基石。《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参议院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在国家法理层面的试水,资产阶级政治法权业已建立。然而南京临时政府存在仅三月有余,属过渡性政治实体,由于存在时间过短且工作重心在建章立制方面,故政党政治还未及运作。临时政府迁往北京后,西方议政的政党政治得以肇始,一个新兴的现代议会制政体平台正式运转,政党政治最终新鲜出笼。
一、民国初年政党政治的试水
1.清末政党政治的萌发。政党是由具有共同利益的特定阶级、阶层中的部分成员构成的以谋取和运用政权为目的的政治组织。可见,谋取政权是政党作为一个政治组织区别于一般政治社团组织的主要特征。政党政治是近现代社会常态化的政治参与方式与运作模式,是指一国之内各阶级阶层运用政党作为参政工具的政治形态。在中国在漫长的君主专制时代里,国家的一切政治事务由皇帝最后决定,甚至不允许他人妄加评说,偶有对朝政不满的士人官僚,至多结成“朋党”,采取较为一致的行动,但“朋党”仅是官僚集团内部的一些小派别,并没有形成政纲和组织,与现代意义上的政党相去甚远。延及清代,朝廷更是“严禁结社”,“疾党如仇,视会为贼”,人们慑于牢狱之祸,不敢轻掉笔墨以讥时政,更谈不上成立政党。然而,鸦片战争后,随着西方政治制度渐为中国新式知识分子所认知,政党和政党制度为先进的士人所推崇,在争取政治体制民主化的不屈历程中,政党组织开始出现。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革命派,于1895年1月在香港成立“兴中会”,以其提出“创立合众政府”的政治目标而区别于旧式会党。1905年,兴中会与光复会、华兴会等合并成立“中国同盟会”,成为组织建全、政纲详备、目标明确的“革命党”。在资产阶级温和派即立宪派方面,为争取合法斗争、促成“立宪”,在资政院和谘议局中成立“宪友会”、“宪政实进会”、“预备立宪会”等带有现代政党性质的政治组织公开活动。在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民初政党政治的兴起与初步发展,标志着政治主体的近代化、政党化,政治形态由皇权政治转向政党政治,揭开中国政党史的序幕。
2.民初政党政治的肇兴。武昌起义后,各省相继独立,民国肇始,民主政体的创制尝试正式开场登台,中国的政治生活出现前所未有的新气象。这种新气象唤起人们极大的政治热情,也促使各种政治势力分化组合,借以表示、维护本阶层和利益集团的利益,政党因而大量涌现。在武昌起义以后一年多时间里,随着临时参议院的召开、南京临时政府的成立和之后第一届国会选举的进行,中国出现了一个组党建党的热潮。一时间林林总总的党派团体、政纲宣言让人眼花缭乱,中国政治舞台出现了历史上绝无仅有的新面貌。临时政府迁往北京之后,随着国家政治权力中心的北移,各党本部纷纷迁入京城,竞至“党会既多,人人无从无不挂名一党籍。遇不相识者,问尊姓大名而外,往往有问及贵党者。”[1]政党成为当时风尚,这与经济物质基础、政治基础、社会环境等因素息息相关,但从根本上讲,民初政党林立局面的出现是辛亥革命带来的政治新气象,也是中国近代民主政治潮流不断发展的象征。然而,由于资本主义的发展还很不成熟,新兴阶级阶层的力量还很软弱,政党观念的传播还很不充分,传统旧观念的影响还无法消除,加之当时复杂的国内外局势,使民初政党林立的局面很难维持,很多政党的基础很不巩固,分分合合,旋生旋灭,政党及其活动纷乱、庞杂,跨党严重,党纲内容空洞、含义模糊、彼此雷同。而且,民初政党还存在着组织涣散、脱离民众、党纪松弛等特点。当时各政党都不注重组织纪律建设,严重脱离民众,甚至脱离自己所代表的阶级、阶层。多数政党没有基层组织,也很少与下层民众发生联系。即使是几个大党,其活动重心也主要在社会上层,集中于达官贵人,名流政客,忙于国会中的联合争斗。从一定程度上讲,民初所谓的政党活动,实际上就是少数党魁的活动。在民初政坛中,十几年来前仆后继为建立共和政体而斗争、长期居于非法地位的同盟会随着民国的成立,成为公开的政党,并居于民国政治权力中心地位。在南京临时政府中,同盟会居于执政党的地位,参议院议员的多数及临时大总统,皆为同盟会员。从同盟会分裂出去的“中华民国联合会”与君主立宪派的部分人士联合,改组成立“统一党”;原资政院的宪友会改组为“共和建设讨论会”和“共和统一党”;武昌首义的部分人士、立宪派人上等则组成“民社”。这些党派在当时的政治舞台上都相当活跃,它们或在中央政府各部,或在参议院,或在地方民意机构和政府多少占有一定席位,不过从大体上看,主要是革命党人(同盟会)与立宪派两大政治势力的竞争。
3.民初政党三大主要派别的竞合。民初各政党虽然林林总总、分分合合,让人眼花缭乱,但基本可分为三大派别。一是以孙中山、黄兴、宋教仁为首的同盟会、属于国民党系统的激进派政党,代表着当时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中下层,其成员大多是清末的革命派,也有少数的立宪派和旧官僚、政客等。他们积极推行并维护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度,强调民权,反对专制,公开标榜以“巩固共和,实行平民政治”为宗旨,成为当时中国促进民主政治最进步的势力。上述力量为了共和,虽然让权于袁世凯,但仍希望凭借已经建立起来的议会民主制度,重新掌控国家政权。另一派是以梁启超、汤化龙、黎元洪、孙武为首的进步党系统的保守派政党,代表当时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上层,以原立宪派为主,其成员包括部分旧官僚、地主士绅及少数革命党在内,他们拥有经济实力,拥护民主共和制度,强调国权,力主稳健主义,虽与革命派有过一定程度的合作,但他们与旧官僚关系较深,常持拥护或依附政府的态度。在民初政坛上还有一派政治势力,那就是以袁世凯为首的北洋军阀旧官僚派。这一派政治势力拥有政治、经济、军事上的优势,妄图建立专制独裁统治,采取各种手段破坏共和制度和政党政治,是民主道路上的最大障碍。从根本利益上来看,激进派和保守派政党都代表资产阶级的利益,应为同一战线里的盟友。从长远政治目标来看,二者具有共同的追求和理想,都希望在中国实现民主共和制度,建设一个富强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但在民初政治斗争中,保守派政党大多与激进派政党对立,而与以袁世凯为首的军阀官僚派靠得很近。他们采取拥袁联袁的政策,打击激进派政党,以维护自身利益。因而就政治倾向而言,这三大派系政党可以分为两大阵营:同盟会派和非同盟会派或反袁派和拥袁派,或暴烈派和稳健派,或民党或政府党,或民权派和国权派。因此,民初政治发展的总趋势是三大派别的分化组合,并由此形成的两大阵营的对立和斗争,即反袁派与袁派和拥袁派的对立与斗争。“革命派的行动常是激进、主动的,不计当前利害的;军阀官僚派的行动常是固守、被动的,对于当前利害计较最切的;至于立宪派,其计较当前利害与军阀官僚派略同,但不如他们的固守,也不如革命派的激进,有时候处于被动,也有时候参加主动。”[2]以上现象与三大政治派别在根本精神和活动方式上的巨大差异有着密切关系。
4.民初两党政治的雏形。民初各派系政党在政治舞台经过复杂的斗争、较量、分化、组合,到第一届国会召开后不久,形成了国民党、进步党两大政党,达到了民初政党发展演化的高潮,由此开始了两大政党的激烈竞争。国民党和进步党虽同属资产资产阶级政党,均主张民主政治,但在实现民主政治的具体道路、方法、策略上有着严重分歧。国民党注重民权,主张扩大民权,反对袁世凯政府,主张尽快实行完全的民主政治,并试图通过合法手段掌握国家实权。进步党则“畸重国权”,主张联合袁世凯,排除所谓“暴烈派”,建立强固的中央政府,以巩固国家统一,实行政治改造,走宪政之路。两党制指在国家政治舞台上存在着两个举足轻重而又势均力敌的两大政党,它们通过控制国会中的多数席位或争取组阁,用轮流上台的方式交替掌握政权。国会初立时,随即就有国民党与进步党在国会中的抗衡,出现了两党制的某些迹象。国民党以“保持政治统一;发展地方自治;促进民族同化;注重民生政策;维持国际和平”[3]为其政纲。它的实际主持人宗教仁认识到“推翻专制政体,为政治革命着手之第一步,而尤要在建设共和政体”,实行“两党制”和“责任内阁制”,对于敌党,他发誓要“拿出政治的见解,同他们奋斗”[4]。在第一届国会议员的选举中,国民党在众议院中取得269席,参议院中占123席,合计占有两院议席392个。而共和党则仅175席,统一党24席,民主党24席。三大党议席之和,尚不及国民党2/3[5]。袁世凯鼓动民主党的实际领导人梁启超筹划组成与国民党相抗衡的政党。1913年5月29日,进步党宣告成立,其主张采取国家主义(拥袁),建设强善政府(有条件拥定),尊重人民公意,拥护法赋自由,顺应世界大势,增进和平实利。进步党成立后,因其拉拢一些小党和跨党议员,故其在国会中的席位一度占有多数。但好景不长,进步党发生分裂,“民社”派议员脱离进步党而另组新共和党,占50议席,以“第三党”自居,进步党席位一变而为少数。国民党这时也未能抱成一团,在进步党和袁世凯的离间下也先后分裂出相友会、政友会、辛亥同志会、集益社、超然社等小党派。尽管如此,国会中两大党对峙的局尚未被根本打破。
民国初年,现代议会政治已初步建立,政党竞逐得以在这一现代性政治平台上渐次展开。在国会中,各政党随即开始其自身的利益表达。作为临时国会的参议院,自1912年1月28日在南京成立,中间经一次改选,至1913年4月8日在北京自行解散,在14个月的时间里,先后开会220次,议决230余案[6]。虽然仅仅存在一年多的时间,但在中华民国的议会史乃至中华民国政治制度史上,都有着深远的影响。总体来看,民初的议政要旨及纷繁芜杂的政党竞逐主要围绕着相关重大政治事件和政治问题而展开。其中,反对袁世凯专制独裁的斗争是一条主线,而主要议政纷争,发生在国会成立之初至国民党发动“二次革命”期间,多带有朋党之争色彩,且多无果而终。
二、袁氏专权与民初政党政治的夭折
1.围绕宪法由谁起草的议争。制宪之争的主要内容包括宪法由政府起草还是由国会起草,重国权还是重民权,中央集权还是地方分权,总统制还是内阁制,先选总统还是先定宪法等。以梁启超为代表的进步党人坚持“旧立宪派”的观点,主张宪法由政府起草,重国权,行中央集权,先选总统,后定宪法;而国民党则坚持原革命党人的观点,主张宪法由国会制定,重民权,实行地方分权,先定宪法后选总统。制宪之争起于国会开幕之前,终于国会解散之时,贯穿第一届国会始终。究竟由谁来起草宪法,《临时约法》规定,制宪大权,操诸国会,但在正式国会开幕前,各党派对此有不同意见。梁启超不赞成国会起草宪法,主张另设宪法起草机关,宪法编定后再由国会决议。梁氏的意见得到拥袁派的赞同,各省都督及共和、民主、统一三党均附和之。袁世凯则借口党见分歧,打算约集各界名流组成宪法起草机关,以夺国会制宪之权。国民党反对梁启超与拥袁派的意见,主张宪法的起草与制定应在国会成立之后,由国会产生起草委员会编定,由两院议决,外人不得干预。1913年4月,国会开幕,由于国民党议员占优势,“宪法应由国会制定”的提议获得通过,袁世凯随即成立所谓“研究宪法委员会”,与国会所选出的“宪法起草委员会”相对抗。
2.定宪法与选总统孰先孰后的议争。宪法起草机关问题解决后,国会中各党对先选总统,还是先定宪法问题发生争论。国民党主张先定宪法,认为正式总统的性质、地位、权限本于宪法,若先举总统,则本末倒置[7]。共和、民主、统一三党主张先选总统,认为制定宪法短期内无法完成,而宜早日选出正式总统,各省都督均以党争费时耗日、宪法拖沓无期为由赞同三党的主张。1913年5月,三党合并组成进步党后,突然改变主张。6月15日,梁启超在进步党大会上发表演说,主张先定宪法后选总统,随即大会表决通过该主张。这样,进步党与国民党在这个问题上的意见趋于一致。于是,国会通过决议,决定先定宪法后选总统,随即选出“宪法起草委员会”,开始宪法起草工作。由于国民党委员在宪法起草委员会中略占上锋,所以国民党的主张多能在宪法草案中得到体现。袁世凯唯恐宪法的内容不利于己,便采取各种手段干扰制宪过程,破坏宪法草案。8月19日,袁世凯以其御用的“宪法研究会”制定 “宪法草案大纲”24条,提交宪法起草委员会,指明作为宪法参考,此举遭到国民党议员的猛烈抨击。“二次革命”失败后,新成立的袁世凯的御用党公民党于9月初提出先选总统,再议宪法。进步党议员以宪法一时难以完成为由,也附和议案,国民党议员鉴于武力讨袁失败,为保存共和最后的成果,迫不得已同意先选总统。其他被袁世凯收买的国民党议员组成的小政团也赞成先选总统。结果,参众两院通过了先选总统的议案,并决定委托宪法起草委员会限日起草作为宪法一部分的《大总统选举法》。经过数次开会集议,各党达成最后协议,公布《大总统选举法》,开始选举总统。10月6日,国会在军警和“公民团”的包围中选举袁世凯为正式大总统,袁的计划得以实现。
3.袁世凯“以党制党”与“政党政治”的夭折。鉴于当选为正式大总统后的袁世凯权势日增,国民党、进步党转而相互谅解,摈弃前嫌,双方一面积极制宪,一面共同抵制袁世凯的干扰,坚持完成宪法起草工作。袁世凯对“宪法草案”中大总统任命国务员须经国会同意,且无解散国会之权的规定深为忌恨,于是咨请国会于宪法成立之前增修《临时约法》,规定大总统任命官员、宣战、媾和及缔结条约、制定官制官规无须参议院同意,并有紧急处分权等。两院国民党议员主张速定宪法,故无增修“约法”的必要,拒绝了袁的要求。袁世凯又从国会内部着手,收买进步党议员,发起组织宪法草案审查会,欲将草案中不合己意的内容由审查会打消,这又遭到宪法起草委员会全体委员的反对。此时袁世凯指使各省都督、民政长等指责宪法草案的不当之处和国民党的误国之举,各省军政长官深谙袁意,纷纷发表通电,攻击宪法草案、宪法起草委员会、国民党及国会,为袁世凯摧残国会和政党、彻底颠覆民主共和制度制造舆论。但宪法起草委员会仍坚持完成宪法草案,并将责任内阁制写入宪法,这是国民党与进步党中怀有民主宪政理想的激进人士相互合作、坚持斗争的结果。但一纸“宪草”,难以制约袁氏,袁世凯执意要建立自己的专制独裁统治,不会容忍一切限制他权力的民主制度和民主宪法的存在。当国民、进步两党合作制定的宪法草案进入国会表决程序时,袁世凯采取了一切手段极力阻挠:一面指使各省袁派军政长官继续攻击宪法草案和国会,一面为解散国民党和国会做准备。11月4日,袁世凯通电各省,抨击宪法草案,借口国民党在湖口暴乱,下令封闭北京国民党本部,各省三日内封闭国民党支、分部,正式取消国民党,同时取消国民党议员资格,追缴国民党议员证书与徽章。由于被追缴证书、徽章的议员达430余人,超过国会半数,国会无法开会,国会中国民党议员占多数的宪法起草委员会也在自动解散。袁世凯采取“以党制党”的策略,在利用政党的过程中打击政党,在利用内阁的过程中摧毁内阁,在利用国会的过程中解散国会,最终彻底埋葬了中国的政党政治和议会政治。12日,袁世凯又下令取消各省议会国民党籍议员资格。12月15日,御用政治会议开幕,袁世凯随即提交解散国会案。1914年1月9日,政治会议决议停止国会议会职务,并设造法机关,重定约法。次日,袁世凯宣布解散国会、遣散议员。2月28日,他更下令解散各省省议会。根据《临时约法》,总统没有剥夺全国和各省议员当选资格的权力,更无权解散国会,是清末新政以来政治制度改革的大倒退。不久,袁世凯即制定出了“袁记约法”,拉开了帝制丑剧的序幕。“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象征着民主共和精神的国会被袁世凯彻底摧毁,国会中的各政党也失去依靠。民宪党早已随国民党的解散而取消,大中党、政友会、相友会、超然社等政党团体也随国会的解散而消亡。公民党已失去存在的必要,进步党也名存实亡,资产阶级民主派经过长期奋斗得来的议会政治、政党政治,在制度和形式上,顷刻间灰飞湮灭。
三、民初政党政治夭折动因及反思
政党政治的夭折,更有一些需要汲取的历史经验。起步阶段的首度重挫,不可单纯归咎于袁世凯,中国数千年以来的社会政治经济之延续,才是民初政党政治遭遇挫折的根本背景。
第一,民初中国不具备实行政党政治的经济基础。近代政党政治诞生在欧美等西方国家,它是同西方资本主义议会制度、宪政制度、民主制度联系在一起的,而较完善的政党政治的形成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是以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和资产阶级政权的建立、巩固为先决条件的,民初还不能为议会政党政治提供必要的经济基础和政治环境。当时,中国的资本主义经济和生产方式虽然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很不成功,力量还很弱小,根本不足以与外国资本和本国的封建势力相抗衡;相反,为了生存,反而要与它们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并因此对之产生严重的依赖,就此决定了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在政治上的软弱性和妥协性。在如此的经济基础之下,资产阶级政党的形成和资产阶级议会政党政治的建立缺乏可靠的经济保障。中国在辛亥后以共和制来重建国体的选择,是西风东渐的势之所趋。但由于近代西方的共和制,主要受财产权力量的支配,将其移殖到中国时,因这一社会基础并不存在,沦为一班革命党人中的书生在共和,而与基层社会民众(以农民为主体)无关,这样的共和制必然会陷入困境。
第二,民初中国社会缺乏实行政党政治的政治文化和心理基础。由于长期的封建专制统治和文化教育水平的落后,近代中国国民政治素质低下,政治意识淡薄,多数国民仍然受传统的皇权思想和臣民心理的支配,由此而造成崇拜政治权威、轻视个人自由、重责任而轻权利、重人治而轻法治的政治观念仍然是普通民众的主流思想意识[8]。广大民众受传统政治文化的束缚,认识不到辛亥革命推翻帝制、建立民国的重大意义,不懂得政党和政党政治的真正含义,弄不清政党与朋党的区别、国民与政党的关系及政党与国家、法律的关系,更遑论具有民主共和的价值观念和信仰。同时,广大下层民众生活极端困窘,对政治毫无兴趣,缺乏基本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积极性。即使民初政治变革者的新兴阶级层,仍然摆脱不了传统政治观念的影响,他们中多数人缺乏近代公民意识和民主观念,法制观念淡薄,而且普遍对“这个共和怎样共法,怎样建立新局面,新局面究竟如何”等问题没有明确的认识[9]。尤为重要的是,在民初政党政治实践中,没有形成一种为广大民众及各派政治势力广泛认同的政治见解,没有塑造出能动员民众、联合组织各派政治势力的共同思想信念。国外各种思想观念纷纷传入,缺乏有效的思想整合,国内思想界十分混乱,广大民众和各政党虽然都渴望民主共和,但在行动上、认识上缺乏共识,因而也就无法形成推行政党政治的强大思想舆论力量。
第三,民初中国缺乏实施政党政治的坚实民众基础和阶级基础。政党是阶级的组织,政党只有反映本阶级的政治和经济方面的诉求,争取到本阶级的支持,才可能在政治斗争中发挥力量。同时,政党政治的正常运作必须依托于民众先进的政治意识和规范的政治行为,在这方面,民初各政党都普遍存在着严重的弱点。首要原因是制度设计错误。深层原因是思想变革不彻底。不要把袁世凯、国民党领袖看作孤立的个人,更重要的是应把他看作某种文化状况的符号。他们为什么会做出那么多与时代潮流格格不入的错事和蠢事呢?私利固然是重要的行为动机,更重要的是当时的文化思想状况[10]。实际上,中国的共和制一直在反对传统思想和反对西方思想的双重压力下艰难存续的。从更深层次去考察,在这场关乎中国宪政前途的较量中,袁世凯固然暴露了专制者的本色,国民党人和中国的精英阶层也显示了理想主义者幼稚病。政治在高扬理想目标的同时,只能从实地出发,在现有基础上谋求可能达到的最高要求。内阁制和总统制都是实现民主宪政的形式。但在当时的中国,两种形式之争,蕴含着权力之争的内容。通过选举和平交接政权,轮流执政,在现代国家是政治常规。但在刚刚结束宗法专制统治的国度,必须考虑稳定和发展的正确关系。考虑力量对比和国民对社会稳定的迫切愿望,成熟的政党和政治家应该审时度势,作出正确的抉择。具体说来,各政党及其国会议员应该压抑自己立即掌握政权的欲望,在三权分立体制下接受总统制,并把它纳入法治轨道。可是,他们热衷于争权夺利,而没有把制度建设和健全法治放在第一位,国家因而沉沦[11]。
第四,民初的政党政治缺乏政权的有力支持。辛亥革命虽然推翻了君主政体,却未改变中国当时的政治结构和统治关系。如江苏推举原巡抚程德全为苏军都督,改抚院为都督府,挂出“中华民国江苏都督兴汉安民”的牌子,并派人用竹竿挑去抚院大堂房上几片檐瓦,以示革命必须破坏[12]。正因为此,辛亥革命后,很多旧官僚仍盘踞在民国政府的各要职之上,无论是在中央政府,还是在地方政府,乃至各级议会中,封建旧势力仍很强大。仍以江苏为例,1912年全省28个州县担任主要行政军事职务的57人中,旧官僚和士绅占了几近半数[13]。在州县以下的广大农村集镇,一些地主士绅的威福如同官吏。他们之中不少人在清末名列自治会,辛亥革命后,摇身一变又成了地方议员,由其把持各级政权,当然对推进资产阶级的民主政治和政党政治有害无益。正如列宁所说:“如果没有政权,无论什么法律,无论什么选出的机关都等于零”[14]。
四、民初政党政治夭折的反思
民初的政党政治虽然最终以失败而告终,但它在客观上延缓了专制政治复辟的进程,也使中国经历了一次民主实践的洗礼,并进一步传播了民主共和的观念。同时,它的失败也引起了日后中国各派政治势力的反省和探索,有较强的启迪意义。
反思之一,政治制度并非万能。辛亥革命成功后,南京临时政府让权于袁世凯,是在不利的形势下的无奈之举。在让权之前,南京政府把总统制改为责任内阁制,企图限制袁的权力,但孙中山等革命领袖指望通过对政治制度的安排保住辛亥革命胜利果实的努力是失败的,故政治制度的限制作用是有限的,更非万能的。事后,孙中山等人对此有所省悟。当宋教仁被刺后,孙中山力主起兵讨伐。对于孙在“二次革命”中的态度作法,有学者认为,孙提出武力讨伐,此举在军事上无胜算把握,并批判孙中山按照原初状态的革命组织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行事,用暗杀和刀枪去解决法律和政治问题[15]。殊不知,法律和政治制度并非万能,辛亥革命之初仅凭一纸约法以束缚袁氏,难以产生效果,这已成为先鉴;宋案后,若仍抱法律制度万能观念,事事依法律及制度途径解决,岂非自缚手脚?
反思之二,政治制度须适应国情。客观而言,南京临时政府时期不宜采用政党内阁制而宜采用总统制,因为辛亥革命从前清继承下来一份十分不利的政治遗产——地方势力的坐大和中央财政的危机。上述两个问题交互影响:由于地方势力坐大,使得中央财政出现危机;反之,中央财政的危机使其不得不进一步依赖地方,更助长了地方主义的盛行。民初的中国,各都督府各自为政,南京临时政府加强总统集权制完全必要,但当临时约法制定后,最显重之事应是将总统制改为责任内阁制,使国家的最高行政权力从大总统转移到以总理为首的内阁手中。之所以出现这种转变,如前所述,其直接目的就在于削弱袁世凯的权力,保住辛亥革命的胜利果实,这种转变虽带有明显的因人立法的人治主义色彩,但从策略而言是正确的。而从另一个角度审视,这种变化又是不适宜的。因在当时中国四分五裂,地方势力坐大、全国一盘散沙的状况下,骤行责任内阁制明显行不通。这在客观上是逼迫袁不得不违反临时约法,转而以总统制代替责任内阁制。政治制度必须适应国情,但另一方面,这种适应必须是一种动态的适应,即:政治制度必须随国情的变化而变化。国情是可以改造且需要改造,应当不断地改造国情,使之永远处于去劣存优的变化之中。对国情的这种改造其实是一种量的变化:当国情改变的量的积累最终导致质的变化时,政治制度就要随之发生变动以适应变化了的国情,如果政治制度不随国情的变化而变化,即使勉强建立,仍难以持久。例如辛亥以前,中国政治的权威基础是君主专制,皇权的合法性与天意联系在一起,民主共和政体在中国一直被斥为不合国情的异端。但经过辛亥前后民主思想的传播,君主制的权威基础已经发生了动摇,尤其是革命派在反对满清统治的时候,使用了现代民主共和制的武器,从法理上已将君主制丑化。这样,在20世纪初的中国,任何想要恢复君主制权威形式的努力都注定是要失败的,这就是中国已经变化了的国情。
反思之三,政治制度应顺应世界潮流。政治制度不仅要适应国情,而且要顺应世界潮流。孙中山曾言: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民初的政党政治是当时的世界潮流在中国的反映,它体现着民主化已成为世界大势。辛亥革命后,民主共和已成为大势所趋,而袁世凯不顾这种趋势,企图凭强力消灭政党政治,重建独裁统治,结果是陷入万民诛讨的绝境。政党政治在当时虽遭失败,但在今后的数十年间,又反复地凸显出来,在五四前后、30年代初期及抗战胜利后,在中国的大地上,一再掀起政党政治的高潮,说明了一种符合世界潮流的政治制度仍不乏其生命力。
反思之四,判断一种政治制度是非好坏的根本标准。政治制度要适应国情,要顺应世界潮流,但判断一种政治制度的好坏优劣,更重要的是要看它是否会带来国运的昌盛。然而在一种政治制度尚未付诸实施之前,这一点是难以看到其效果的,因而,需要实践的过程及勇气。近代以来,每一步民主的探索与实践,都会招致一些非议,但放弃了民主的探索和实践,实现民主的条件将永无完备之时,自然不会带来国运的昌盛。民初政党政治的失败证明了真正行不通的是脱离国情的民主形式,而不是民主本身,另辟新路的办法,不是舍弃民主,而是改造国情或改善民主的形式,使民主制与国情相适应。正如黄兴所说:“民主政治最好和唯一的养成所就是民主政治。”[16]民初的政党政治虽然失败,但它的探索是可贵的,在中国政治民主史上写下了浓重的一笔。
参考文献
本文为南京大学985国家创新基地项目“经济全球化与国际关系”子课题《边缘化困境中的奋斗与崛起:中国现代化历程透视》(项目编号:10-210)的中期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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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檀江林,男,1965年生,南京大学历史系博士毕业,合肥工业大学(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所属重点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安徽省优秀理论工作者,主要从事中国近现代问题研究,在《当代中国史研究》《近代史研究》《史学月刊》《马克思主义研究》《光明日报》理论版及《人民日报》海外版等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及人大复印资料《中国近代史》等全文收录8篇。Email:jianglintan@sina.com
汪少波,1980年生,男,安徽怀宁人,硕士,中共上海静安区委党校研究人员,从事政治学和近代政治制度史研究。Email:wangsb502@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