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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丽英:秦汉律简“同居”考论

作者:贾丽英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2-10-16 字体: 打印
作者:贾丽英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2-10-16 打印

中国古代史

  同居,作为秦汉法律术语,曾在上个世纪《睡虎地秦墓竹简》公布后引发学界讨论。但材料的局限使讨论不能深入进行,且结论有失偏颇。现今随着张家山汉简、三国吴简、里耶秦简的相继出土,关于这个问题可以做进一步的探讨。本文主要就同居的涵义和范围、同居的法律效力等进行论证。认为秦汉律中“同居”有两层涵义,一层是同居数,一层为同居不同数。同居法适用于妻子儿女、父母同产、伯叔堂兄弟、妻系母系等亲属,以及奴婢、客等非亲属。同居的“共财”特征,使其法律效力与财产和继承直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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